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(武汉大学)发布的《关于申报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现决定对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开展结项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结项对象
2021年度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
二、结项要求
(一)项目负责人需根据《项目申请书》相关内容,提交论文、著作、研究报告等相应研究成果。成果的有效产出时间段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请勿将与研究课题无关的内容列入结项成果。
(二)所有成果均须由项目组成员担任第一作者,恪守学术规范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。
(三)项目研究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。
(四)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(武汉大学)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审。验收不合格则不予结项,并追回资助经费。
三、材料报送
(一)负责人结合所负责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《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结项审批书》(附件1)。
(二)研究周期内确实无法结项的,项目负责人需申请延期,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;逾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,取消课题立项,追回资助经费。需延期的项目请填写《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延期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后提交结项审批书。
(三)相关表格纸质版(附研究成果与成果证明材料)一式一份,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基地工作办公室,办公地点:人事部101办公室,联系人:许欢欢,联系电话:68752217。
(四)相关表格、研究成果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请以“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”命名,发送至基地工作邮箱(jsgzb@whu.edu.cn)。
附件:1.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结项审批书
2.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延期申请表
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(武汉大学)
2022年12月8日
附件1: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结项审批书.doc
附件2: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课题延期申请表.docx